“平安盈”支持信用卡自动还款设置功能服务协议
平安盈”支持信用卡自动还款设置功能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与平安银行用户(以下简称 “投资者”)就平安盈支持信用卡自动还款功能服务所订立的合约。投资者通过平安盈界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本公司已签署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业务规则。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平安盈:指平安银行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入及交易资金的划转及在线产品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
投资者:指通过平安银行使用“平安盈”服务的投资者。
一、服务内容
信用卡自动还款设置功能:指投资者绑定我行信用卡关联还款的借记卡签约并认购了平安盈,当信用卡发起自动关联还款交易时,如客户活期余额账户不足,将自动通过“平安盈”余额转出剩余还款交易金额。
功能开关:投资者可通过网银选择开通或关闭此功能。
二、投资者须知
“平安盈”服务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条件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持有平安银行特定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提供。
关于本协议条款和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有关您使用“平安盈“服务的通知,平安银行将以网上银行的界面公告形式通知您。
三、服务费用
平安银行保留向投资者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如平安银行确定收取或调整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将以在财富e界面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布即生效,平安银行无需对投资者另行知会。
四、法律适用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